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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的液化气罐厂家,四川省的丙烷储罐厂家,四川省的LPG储罐厂家城市新建区域,防涝调蓄设施宜采用地面形式布置。建成区的防涝调蓄设施宜采用地面和地下相结合的形式布置。
5.3.2 具有防涝功能的用地宜进行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影响防涝功能。
5.3.3 城市防涝空间规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川省的液化气罐厂家,四川省的丙烷储罐厂家,四川省的LPG储罐厂家涝调蓄设施(用地)的规模,应按照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或规定值的要求,根据设计降雨过程变化曲线和设计出水流量变化曲线经模拟计算确定。
2 城市防涝空间应按路面允许水深限定值进行推算。四川省的液化气罐厂家,四川省的丙烷储罐厂家,四川省的LPG储罐厂家道路路面横向低点允许水深不超过30cm,且其中一条机动车道的路面水深不超过15cm。
5.3.1 本条是对防涝调蓄设施形式的原则性规定。
地面式防涝调蓄设施和地下式防涝调蓄设施相比,四川省的液化气罐厂家,四川省的丙烷储罐厂家,四川省的LPG储罐厂家在公共安全、排水安全保障和综合效益等方面都有相当的优势。因此,要求在城市新建区,首先采用地面的形式,保证调蓄空间的用地需求。但是,对于城市的既有建成区,在径流汇集的低洼地带不一定能有足够的地面调蓄空间,需要因地制宜地确定调蓄空间的建设形式,可采取地下或地下地上相结合的方式解决防涝设计重现期内的积水。防涝调蓄空间的布局应根据城市的用地条件以优先地面的原则确定。
四川省的液化气罐厂家,四川省的丙烷储罐厂家,四川省的LPG储罐厂家是关于城市防涝空间综合利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