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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的液化气罐厂家,黑龙江省的丙烷储罐厂家,黑龙江省的LPG储罐厂家城市污水量指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用户排出的污水量,由综合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组成。综合生活污水量由居民生活污水量和公共设施污水量组成。居民生活污水量指居民日常生活中洗涤、冲厕、洗浴等产生的污水量。黑龙江省的液化气罐厂家,黑龙江省的丙烷储罐厂家,黑龙江省的LPG储罐厂家公共设施污水量指娱乐场所、宾馆、浴室、商业网点、学校和办公楼等产生的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在地下水水位较高的地区,还应包括地下水渗入量。
不同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平均日污水量或高日污水量,黑龙江省的液化气罐厂家,黑龙江省的丙烷储罐厂家,黑龙江省的LPG储罐厂家本次修编不再于平均日污水量。
4.2.2 本条规定城市污水量的计算方法。
本条规定的方法是确定城市污水量的方法之一。城市污水量主要用于确定城市污水总规模。黑龙江省的液化气罐厂家,黑龙江省的丙烷储罐厂家,黑龙江省的LPG储罐厂家城市综合用水量即城市供水总量,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的“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或“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估算城市污水量时,应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将“高日”用水量换算成“平均日”用水量。
4.2.3 本条规定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的原则、黑龙江省的液化气罐厂家,黑龙江省的丙烷储罐厂家,黑龙江省的LPG储罐厂家方法和取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