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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3        浏览次数:13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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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大多数纺织工程属于丙类火灾危险,但是在不少纺织工程中,也有属于甲、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如腈纶厂二甲基乙酰胺的制备、二甲基甲酰胺的回收,粘胶纤维厂的污水和废气的处理、聚酯厂阳离子可染聚酯用第三单体的制备、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的氨回收等。把上述生产设施布置在生产厂房中,将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增大,所以条件许可时首先应把如上述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部位的设备露天布置或布置在敞开式厂房中。腈纶厂的丙烯腈聚合和聚丙烯腈的干燥和输送、粘胶纤维厂的黄化,是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部位,但受生产工艺条件限制,目前上述生产部位一般布置在厂房内。
5.1.3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部位存在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把它们设置在单独房间内且靠外墙或顶层布置,如果发生爆炸,可降低爆炸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本条为条文。
5.1.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16-2006中规定,“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本条规定的原则与上述规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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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是落实本规范第3.0.2条相关规定所必须采取的措施之一。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通风即空气的流动,它可以促进可燃气体的逸散,能避免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持久存在。通风形式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在有可能利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应首先采取自然通风方式,如果自然通风条件不能满足相应要求,应设置机械通风。条文中的“有效的通风措施”指的是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 3836.14的有关规定。在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后,可把环境中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浓度降低到其爆炸下限10%以下,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从而避免引起爆炸。以粘胶纤维厂为例,在制备原液的过程中有二硫化碳产生,在纺丝过程中有硫化氢产生,它们都是甲类可燃气体。当设计上采取有效通风措施使危险场所中上述可燃气体的浓度降低到其爆炸下限10%以下时,山东省制造化工设备的厂家,山东省生产化工装备的企业,菏泽花王容器这些生产部位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可划为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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